2023年江苏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录考试(常州市考点)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2023年江苏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录考试考务方案》,定于2023年6月10日(周六)上午统一组织开展“江苏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录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考点常州市会计…
常州高新区(新北区)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孟河人民法庭管辖区域的公告 为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有效发挥人民法庭作用,自2022年5月23日起,我院调整孟河人民法庭管辖区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魏村街道安家片区由孟河人民法庭管辖。调…
2021年常州高新区(新北区)人民法院拟录用聘用制书记员公示 根据《江苏法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经专业理论考试、书记员技能考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经院党组研究确定,拟录用陆丽娜、蒋碧芸2名同志为我院聘用制书记员(按…
一、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监督主要监督事项(1)违反规定过问或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案件的;(2)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材料或打探案情的;(3)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的;(4)违反回避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5)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通风报信,或泄露…
根据《江苏法院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经专业理论考试、书记员技能考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经院党组研究确定,拟录用朱正彦、杨丽君、赵泽、袁雯、蒋平5名同志为我院聘用制书记员(按姓氏笔画排序),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
潘红飞:本院受理原审原告吴正峰与原审被告潘红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原审原告吴正峰在上诉期内依法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公 告 潘红飞:本院受理原审原告吴正峰与原审被告潘红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苏0411民再87号民事裁定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公 告 杨士锋、杨习平:本院受理原审原告何为民与原审被告杨士锋、杨习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苏0411民再81号民事裁定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公 告 何为民:本院受理原审原告何为民与原审被告杨士锋、杨习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苏0411民再81号民事裁定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